
青岛婚外情调查取证:离婚未满3周岁的孩子判给谁抚养
离婚未满3周岁的孩子判给谁抚养
一、离婚未满3周岁的孩子判给谁抚养
1.离婚时未满3周岁娃,通常随母生活为主。母有情况可随父:一是患久治不愈传染或重病,娃不宜跟她;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责,父要娃跟;三是其他原因,娃确实没法跟母。
2.父主张抚养,得证明上述情形没且自身更利于娃成长,像有稳定收入、好居住环境等。若双方都主张,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以最利于娃成长为原则判决。总之,得依具体情况定娃抚养权归属。
二、离婚未满3周岁孩子抚养判决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未满3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有如下依据: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基于孩子年幼,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强。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抚养意愿、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例如,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可予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也会纳入考量。
三、离婚时未满3周岁孩子抚养权法律怎么判
离婚时,未满3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院通常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满3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此外,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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